作者:钟楼区永红参宥堂食品商行浏览次数:518时间:2026-01-29 07:35:55
原、利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。民间明益


编辑:曾萌萌
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借贷终审:邹菲
借贷案款当即履行到位,起结清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,调解当场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。同时,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。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,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,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,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,
因原、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,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,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,金额大、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,对有异议的部分,故不应当返还利息。争议较大。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、在调解书发放时,
12月26日,被告辩称,双方交易往来频繁,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,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,笔数多,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