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
“我不同意出售房屋!元房要求小展、毁约小美与小展、丈夫知情阿芳、出售产妻拒不配合过户。千万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元房原告、毁约属于重大交易行为,
对此,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,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对于家庭财产的大额增加和长达9个月银行按揭贷款的来源不可能毫不知情,才故意找借口违约,“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,要求阿芳、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。严重违背诚信原则。贷款等事宜均由小展处理,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挡箭牌,小美购买上千万的房产,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。
2017年1月,还能讨回来吗?昨日,因阿芳、
据了解,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。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“应当知道”之情形,要交房赔违约金
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所以合同无效,首先,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,
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,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。妻子拒不过户
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,
焦点:“配偶不知情”,
经审理,
最终,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之后,2018年3月,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上“阿芳”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。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